是日國慶,惟慶之所在,不以為然。紅旗之下,血汗歷史非棲身殖民地時代的人所能理解,飛機大炮展在人前。在電視螢幕前,看是好看,但又確非特別有趣。曆上假日,閒賦在家。網絡世界走馬看花本是例行日誌,但今天興不在此,還是跳進文字世界。
忘了有多久真真正正拿起書來細閱,品味小說對很多人來說只是閒書,故不在此列。記得從前小時候,每次拿起書,總是廢寢忘食。人長大了,就少了一份熱情。畢竟,現實世界永不讓人閒著。既然放假,這個下午就重拾這份樂趣。對於自己,看別人寫的散文集不同於看小說,華麗的小說劇情固然使人趨之若鶩,但真實的生活體驗更叫人著迷。
看書是一件很個人的事,獨自坐在一角,埋頭字裡行間,消磨一整個下午是等閒事。沒有與人交談,但在書裡的空間,就跟作者做了一次深深的對話。在閱書這個課題上,個人有絕對的偏好,文字功夫少不免,在這個社會上,著名作品的宣傳效應也無可奈何地影響著選書的過程。不過,自己在這方面的選擇就奇怪一點,要不就不讓我知道作者本人是怎樣的一個人,要不然當我愛上某一系列的書,卻發現作者的本質其實不合口味,恐怕自己就從此只能懷著一個奇怪的心態看下去/或是不再看。
曾經幻想過自己會有出書的一天,在家中某個角落也許還收藏著一些未完的手稿。根據彤的理論,愛看書的人不一定愛寫作,但愛寫作的人必定愛看書。而且我有一個習慣,寫網誌日記可以接受電腦打字,但最真誠的手寫日記、最具創意的文字作品、最反映自我的發表,還是深信白紙加上鉛筆是必然選擇。喜歡拿著筆輕敲小腦袋,喜歡自己寫在紙上小個子而方正的字跡。無疑,在某一程度上,這是自戀的行為。不過一橫一撇一鈎全是出於自己的手,感覺就像是把意念真的從心裡拉出來記錄在紙上般。寫作之間,最喜歡就是這樣。
一直相信,爬格子可以是一門人人都玩得起的藝術。

